南京審計大學專兼職組織員管理辦法

發布者:金年会發布時間:2020-05-20浏覽次數:1731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黨建工作,提高發展學生黨員工作質量,充分發揮專兼職組織員在我校學生黨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專兼職組織員的主要職責


1、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協助所在二級學院黨總支對學生黨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

 

2、參與所在二級學院黨總支制定本學院學生黨員培養和發展計劃,指導學生黨支部制訂發展黨員工作計劃。

 

3、指導學生黨支部辦好黨章學習小組,講解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激發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熱情,鼓勵他們積極主動地向黨組織靠攏。

 

4、幫助學生黨支部确定入黨積極分子,做好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教育工作;指導團支部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的工作,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5、負責對所在二級學院學生黨員培養過程及發展程序進行督查,指導學生黨支部按照黨章規定,嚴格履行新黨員的入黨手續,做好對預備黨員的培養、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

6、負責對發展對象進行考察、審查和談話工作,并提出能否發展的意見,做好入黨材料的審核把關。

 

7、積極開展學生思想狀況的調查分析,有針對性地與黨員、入黨積極分子談心談話,把握其整體思想狀态,注意研究和總結發展黨員工作經驗,定期向所在二級學院、黨委組織部提出針對性的建議。

 

8、加強對學生黨支部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确保學生黨員發展質量。

 

二、專兼職組織員的任職條件

 

1、政治素質好,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緻。

 

2、熟悉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熟悉黨的組織工作業務,熟悉我校學生思想動态和學生黨建工作。

 

3、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黨務和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嚴于律己,注重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衆。

 

4、中共正式黨員,黨齡三年以上,具有一定的黨務思政工作經驗;專職組織員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曆,兼職組織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或曾擔任過學校中層幹部。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專兼職組織員工作。

 

三、專兼職組織員的聘任

 

1、專兼職組織員從符合條件的調研員、離退休同志、在崗幹部、教師、輔導員中選聘,在學校人員編制許可範圍内也可對外公開招聘。

 

2、黨委組織部根據各二級學院的學生人數(學生人數在1600名以上的二級學院,配備1名專職組織員或者每800名學生配備1名兼職組織員;學生人數在1600名以下的二級學院,原則上配備1名兼職組織員)及黨建工作實際需要,核定專兼職組織員職數并下達給各二級學院黨總支。

 

3、各二級學院黨總支采取組織推薦、個人自薦、公開選聘、雙向選擇等方式進行選聘,并将初選名單報組織部審核。

4、黨委組織部将審核後的初選名單返回各二級學院黨總支,各二級學院黨總支确定正式聘任人選,被聘人選填寫《南京審計學院專兼職組織員聘任表》,由各二級學院黨總支簽署聘任意見後報黨委組織部備案。

 

5、黨委組織部發文并頒發聘書。

 

6、專兼職組織員的聘期一般為一年,視工作需要可以連續聘任。

 

四、專兼職組織員的管理

 

1、專兼職組織員在各二級學院黨總支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由調研員、離退休同志任專職組織員的應保證每周三天以上的坐班工作時間,由在崗幹部、教師、輔導員任兼職組織員的應保證必要的工作時間,确保工作的有效開展;專職組織員按學校在崗行政人員管理。

 

3、專兼職組織員必須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理論知識與黨建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4、專兼職組織員在學生黨員發展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嚴守紀律,若有違反發展黨員有關規定,搞不正之風,給黨的組織建設造成嚴重影響的,應予以嚴肅處理。

 

5、各二級學院黨總支應經常關心專兼職組織員的工作和生活,為組織員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6、各二級學院黨總支負責對專兼職組織員進行考核,考核為一年一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三個等級,對考核不稱職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五、專兼職組織員的相關待遇

 

1、專兼職組織員應列席所在二級學院黨總支、學生黨支部的學生黨建工作會議,就有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學校拔出專款,用于專兼職組織員工作補貼,專款專用。黨委組織部每年根據專兼職組織員的考核結果發放補貼,由離退休同志任專職組織員的,經考核稱職每月發放補貼800元,通訊費100元(按月發放,每年按10個月計算);由在崗幹部、教師、輔導員任兼職組織員的,經考核稱職每月發放補貼200-300元(按月發放,每年按10個月計算);其他在編人員或雇員任專職組織員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考核優秀的由黨委組織部予以表彰,并推薦參加全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評比。

 

3、黨委組織部負責給專兼職組織員提供有關黨建工作方面的學習資料。

 

4、黨委組織部負責專兼職組織員的業務指導,每年開展二次專兼職組織員交流培訓,并定期召開專兼職組織員工作會議,交流工作經驗,促進工作更好地開展。

 

六、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以前有關專兼職組織員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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