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中辦發〔2014〕33号)的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發展黨員工作,嚴把“進口關”,現将我校新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生黨員報到時,本人要将有效的黨員組織關系轉移介紹信和自帶的黨員材料交到所在書(學)院黨委,由各書(學)院黨委于新生黨員組織關系轉入學校的兩周内對新生黨員的入黨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後統一交組織人事部複核,并提出其是否具備黨員資格的意見。
二、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須由學生所在縣(區)、市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開出。
1.江蘇省外學生:介紹信擡頭寫 “中共江蘇省委教育工委組織處”。
2.江蘇省内學生:介紹信擡頭寫 “中共南京審計大學黨委組織部”。
三、黨員材料應包括:入黨申請書、申請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黨支部綜合審查報告、自傳、外調函材料、群衆座談會原始記錄、團組織推薦材料、思想彙報材料、學習成績單、獎懲情況、群衆投票測評材料、團校結業證、黨校結業證、入黨志願書(A4版)、預備黨員考察表、轉正申請書等。
四、在組織關系轉接過程中黨員材料存在問題,經審核認定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承認黨員資格:
1.缺少組織關系介紹信或黨員檔案材料的;
2.組織關系介紹信黨員信息與黨員檔案材料在姓名、轉出地和轉入地等方面信息不一緻,屬弄虛作假的;
3.新生黨員入校後隐瞞其預備黨員資格,無故不轉組織關系;或預備期已滿時回原單位黨組織辦理轉正手續的,再作為正式黨員轉進的;
4.年齡未滿18周歲申請入黨或發展入黨的;
5.入黨時培養考察期不滿一年的;
6.弄虛作假、違反規定入黨的,如異地入黨,即在原學校上學時或應屆畢業生畢業後,由家庭所在地的黨組織發展入黨;
7.發展對象在畢業離校前三個月内或畢業離校後于假期在原畢業學校發展入黨的;
8.入黨材料不全的,如沒有《入黨志願書》、入黨前集中培訓證明、政審綜合材料之一的;
9.黨員檔案材料填寫、審批不規範的,如《入黨志願書》及相關材料出自一人之手、時間前後矛盾或關鍵處有塗改,介紹人未填寫意見或上級黨委沒有指派專人談話等等。
五、其它: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是黨組織一項嚴肅的工作。新生入學後應及時将組織關系介紹信與檔案材料一并交至所在書(學)院黨委,各書(學)黨委兼職組織員負責登記與保管,于新生報到兩周内将材料初審後報組織人事部,逾期不予接收。經組織人事部審核無誤後,黨員介紹信存檔,檔案材料返還各書(學)院黨委。組織人事部聯系人:陳蕾,聯系電話:5831895165450。
組織人事部
2015年7月5日